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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公民教育:不可或缺的教育内容

2015-08-20

“经济公民教育”(Economic Citizenship Education)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陌生的名词,它最早的清晰概念来自于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Child & Youth Financial International)2012年给出的框架定义,即:“经济公民教育”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社会教育(Social Education)、金融教育(Financial Education)和生计教育(Livelihoods Education)。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认为,通过这三方面融合的教育,会给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以保障他们未来在社会和经济两方面的发展。

  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成立于2012年4月,总部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迄今,它领导着世界上最大的致力于提高儿童和青少年金融能力的运动,该运动已经扩展到全球100多个国家,覆盖了1800万多名儿童。其发起人是享誉世界的印度社会创新家杰鲁·比利莫利亚(Jeroo Billimoria),她的故事被写进戴维·伯恩斯坦撰写的《如何改变世界》一书。该联盟希望通过培育金融能力,让世界各地的儿童和青少年,特别是那些来自弱势群体的儿童和青少年,增强对社会和经济权利的认识,并让他们获得适当的金融服务,以建立自己的资产并为自己的未来投资。

  要明了“经济公民教育”这一概念,需要首先厘清其与另外两个概念“经济公民”和“公民教育”的关系。

  “经济公民”的概念

  “经济公民”(Economic Citizenship)的概念由来已久,最早可以溯源到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对于“公民”概念的阐释。亚里士多德在对“公民”的定义中强调了公民统治与被统治的能力与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的关系,公民必须通过经济参与社会,而后建立其作为公民的权利。

  在一个共和社会里,会有一个多元化的公民身份制度,那些对经济发展做出(或有潜力做出)贡献的公民将会更好地代表联邦,并因而拥有更广泛的权利。这种多元化的公民身份概念就是指公民的经济能力将导致其拥有不同层次的权利乃至特权。

  英国社会学家T.H.马歇尔[1]在他讨论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和公民身份时就使用了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概念。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直接依赖于社会阶层分化与多元化公民的概念。

  同样,美国历史学家爱丽丝·凯斯勒-哈利斯[2]也探讨了公民的劳动能力和获得平等工资的权利是其得以成为公民的一个组成部分。她的中心论点是,剥夺女性的劳动和获得平等工资的能力将限制她获得公民的身份。

  两位学者从不同角度的探讨逐步形成了经济公民的概念,他们都强调公民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参与将直接影响其作为公民的身份和权利。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 (Joseph Stiglitz)在其2010年发表的有关“边际生产理论”的文章中涉及到经济公民概念的另一个层面,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多元化公民身份制度可能导致社会不平等,那些获得巨大财富的公民拥有了太多权利,反而会越来越不愿意服务社会,还认为强势政府出台的制度可能会伤害到他们的利益。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观点代表了美国民众对于经济参与和公民地位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对于政治与经济不平等的强烈关注。

  这些理论上的探讨丰富了“公民”概念的内涵,让我们了解到这个概念不仅仅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和权利,还与其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密切相关。

  “经济公民”概念的一个实际应用在美国著名的社会创新组织爱创家(Ashoka)的一项全球项目中充分体现。爱创家的“完整经济公民项目”(Full Economic Citizenship)倡议努力创造一个让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和能力行使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环境。一个公民要实现其完整的公民身份,必须至少获得必要的产品和服务——食物、水、住房、能源、健康、教育,以及金融,这些基本的产品和服务使他们能够成为消费者、生产者和资产的持有者,而这正是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能力和权利。

  不过,“经济公民”这个概念在生活中的应用还有另外一个含义,就是指那些通过投资移民而获得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的做法。这是多元化公民身份制度在实际社会中应用的一个实例。本文所要探讨的“经济公民”概念与此实际应用的含义无关。

  由上文可知,“经济公民”既可以用来表示一个人通过经济贡献成为公民,也可以表示一个人的经济地位、能力和角色会影响他/她作为一位公民的权利。本文所探讨的是后一种含义。

  从公民教育到经济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指培养个人作为公民行使义务与权利的教育活动。它通过相关教材与教学方式,使儿童对公民所应具有的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及相关的民主、尊重、守法等的公民素养有基本了解和认识。公民教育的概念和实施与公民权及公民身份密不可分。

  近年来,许多国家现在改用“公民及公民权教育”(civic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来取代定义较狭隘的“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公民教育”主要在于为公民提供有关公民知识、态度及价值观的教育,让公民学习如何进行公民生活(如选举中的投票等等),了解国家的政治体制等知识;“公民权教育”则聚焦在促使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及公民社会,包括公民如何互动并塑造他们自己的社群(包括学校)及社区等,也包含了对于公民参与上述公民活动的能力的培养等。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后一种“公民权教育”的含义,不过仍然简化称为“公民教育”。

  在中国,“公民教育”又常常与“公民道德教育”、“公民素养教育”、“生活教育”相混淆,其包含的内容往往杂糅繁多,有时强调事实性的公民知识,如政府体制、法律、权利等等;有时又强调批判性思考能力的培养;有时着重在政府角色和“好公民”的义务,强调爱国主义及中国传统价值的提倡和培养;有时又指生活能力的培养,如提倡纪律、品德、秩序、整洁,教导人们礼义廉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丢垃圾,养成整洁的生活习惯等。

  国际教育成绩评估协会在1999年完成的公民教育研究(CIVED)项目报告[3]中,提出在学校开展的公民教育效果的评估包含如下指标:

了解有不同想法的人、和其他学生组成团体进行合作、为解决社区的问题做出贡献、爱国并忠于国家、有保护环境的行动及方法、关心其他国家发生的事、参与在全国和地方选举投票等。

  根据这些评估指标可以发现公民教育所包含的内容的复杂性。

  然而,各个国家在公民教育所应该包含的内容上并没有统一的说法,美国、欧洲及亚洲国家也各有不同的做法。在林林总总的公民教育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潮流,即去政治化的做法。

  政治化的公民教育往往关注培养学生对于政治体制、规章制度、法律及公民权利的认识和了解,培养学生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素养。

  而去政治化的公民教育则更关注于学生参与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的能力的培养,着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生活技能、社团活动及领导力,以及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增强他们对于金融、经济等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这个趋势是与“经济公民”概念的历史由来相吻合的,也是本文所要阐释的重点。

  经济公民教育的模型

  2012年成立的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通过与各国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发起了全球最大的儿童和青年金融运动,并由此建立了一个经济公民教育的发展框架。

  这个发展框架包含并平衡了社会教育、金融教育和生计教育等三方面内容(其中生计教育包含:提升就业能力的教育和创业教育)。指出构建儿童的金融知识和金融能力事关其未来的经济、社会地位和个人幸福,强调连接教育和获得安全且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关注儿童权利的重要性。

  上述框架有以下三方面的依据:

  一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UNRCR)有关儿童权利的观点,即教育的目的应该是“考虑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发展多元化能力的同时,也要知道促进、支持和保护人类尊严是每个孩子天生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

  二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学习目标”的阐释,认为教育的核心目的在于提升年轻人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技能,以及获得可靠生计的能力。

  第三个依据是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根据儿童认知发展的规律,教育的开展必须要能满足儿童的兴趣和需求。

  这一旨在培养未来经济公民的框架特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减少收入和资产的贫困、增加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生计、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幸福、对自己、家庭及他人的权利和责任。依此可建立如下图所示经济公民教育的模型:

  经济公民教育模型

  在这个模型中,金融教育、社会教育和金融普惠是给儿童和青少年赋能以及提升其金融能力的基石。金融教育是指提升儿童和青少年金融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和材料;社会教育是指改变儿童和青少年对于他们自己乃至他人的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和理解的教育,也包含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的培养;金融普惠是指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合适的、有质量的,并且支付得起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通过这三个“基石”的教育,为儿童和青少年赋能,让儿童和青少年通过管理他们的生活,行使他们的权利,显示他们对于他人的同情心的实际体验而获得的自信心和效能感。而金融能力则是指儿童和青少年学习了金融知识和技能之后,通过使用金融服务和产品,最大化他们的金融利益的能力。

  金融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经济公民实现其自身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关键。儿童及青少年只有通过实际体验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锻炼他们管理自己生活的能力,体会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行使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才能切实培养起对于他人的同情心,提升他们作为公民的自信心,为未来的幸福生活打下基础。

  经济公民教育的国际发展概况

  近年来,经济公民教育日益成为各国政府、非营利组织和金融服务提供商普遍关注的教育项目。不过,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发现,经济公民教育并不总是作为一个综合的教育方案,因此迄今为止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最佳实践做法,不同的国家和机构提供各种形式的综合教育课程,包含不同的内容,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国际儿童及青少年金融教育联盟正在领导一个由各国的捐助者、教育提供者、决策者组成的全球网络,试图发布一个全球公认的经济公民框架,并制定相应的教育评估标准。

  为了促进儿童及青少年的金融行为的积极改变,提升他们的财经素养和能力,融合金融教育、社会教育和生计教育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国际上有三个国际组织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国际青年成就组织[Junior Achievement (JA) Worldwide]

  国际青年成就组织专注于青年发展,通过把金融教育和实际建立及运行商业业务的经验(金融教育和生计教育)相结合的做法,提升青年人的经济公民能力,通过遍布全世界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培养青少年准备工作、创业和金融知识等方面的技能。

  国际儿童储蓄基金会(Aflatoun Child Saving International)

  国际儿童储蓄基金会通过其在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的教育网络,推广融合社会教育和金融教育的课程,该课程包含了社会教育、金融教育和生计教育的五个核心内容:认识和探索自我,权利和责任,储蓄和消费,目标、计划和预算,社会和商业创业。

  目前该基金会已经研发和推出了从3岁到18岁的三个阶段的课程(3~6岁、6~15岁、16~18岁,在有的国家和地区,甚至延伸至25岁),其课程已经覆盖了超过120万名儿童和青少年。

  经济公民教育在中国的初步尝试

  我国有深厚的商业教育基础,也有存钱和节约的传统。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界人士和政府机构都非常重视针对青年人的创业教育和就业能力的培养。然而,金融教育尚未被重视。经济公民教育更是一个新名词。随着我国市场化的发展和国际交流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了经济公民教育对于一个人终身发展的价值和作用。

然而,因为我国重文轻商的文化传统,在中小学开展经济公民教育目前还遭遇很多阻力,在很多方面依然困难重重。

  一方面,很少有人把金融教育、社会教育和生计教育结合开展,另一方面,国家课程体系中还没怎么涉及金融教育的内容,仅仅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提及部分与钱、商业和经济相关的内容。

  其次,民间开展面向儿童及青少年的经济公民教育的组织也非常有限,其中来自国外的国际青年成就组织和救助儿童会,以及本土公益组织上海慈善教育培训中心和上海百特教育咨询中心是为数不多的专门开展这方面教育的机构。

  2011年和2012年,上海5000余名学生连续两次参与(PISA)测试并蝉联世界第一,这些学生还在2013年首度参加了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的PISA财经素质测评2014年7月其结果公布,上海市又获得全球第一,这个结果多少有些令人意外,但是相信都会对我国的金融教育政策和现状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面向儿童及青少年的经济公民教育必将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不再“刻意回避”的一道风景。

  (作者系上海百特教育咨询中心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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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rshall, T.H. "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 The Citizenship Debates: a Reader.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1998. 93-111. Print.

  [2] Kessler-Harris, Alice. “In Pursuit of Economic Citizenship,” Social Politics, vol. 10, no. 2 (summer 2003): 157-175

  [3] Torney-Purta, J.; R. Lehmann, H. Oswald, W. Schulz. Citizenship and education in twenty-eight countries: Civic knowledge and engagement at age fourteen.. IEA. 2001: p. 169 [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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